1、负责院部教学工作。
2、制定和修定院部专业教学计划。
3、审查批准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安排意见,检查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
4、负责教师常规教学环节的执行工作,检查教师备课、讲课、作业批改、考试(考查)等环节的完成情况,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的落实。
5、具体组织教师实施教学计划和改革意见,指导各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的新路子。
6、负责青年教师培养提高工作,落实导师制。
7、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总结及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定工作。
8、协助院长搞好各项工作。
9、完成院长、书记交办的其它任务和各种应急事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