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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临近,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省文化厅系统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两节”,近日,驻省文化厅纪检组下发通知,严肃和重申国庆中秋期间相关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省文化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抓常、抓长的基础上抓细,紧盯国庆中秋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切实把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正风肃纪,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抓敢管、真抓严管。
节日期间,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将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或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驻省文化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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