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教师积极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和我系实际,特对和教师的作业批发工作量计算作如下规定:
一、作文,每期3篇,批改两详一略。批改质量要求:详改要求全批全改,有眉批、尾批,有分数和批阅时间。略改要求有尾批,有分数和批阅的时间。
公共写作课作文,每期2篇,批改要求有分数和批阅时间,三分之二有尾批。
二、文学课作业(含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等课程):每期1次(小论文),要求说改,有尾批、分数和批阅时间。
三、语言课作业(含古代汉语,现代汉语,逻辑、语文教学法):每期不超过3次,不少于2次。要求每次作业量应满2个页码以上,有分数和批阅时间。
四、作业检查时间为每学期第十六周。各科作业应在规定时间内送来检查,过期不交者不再安排检查。检查完后,任课教师应及时拿去讲评并发给学生。
六、本规定从2007年下学期起执行。以前的规定与此规定相抵触者,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