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既是学生知识的传播者和能力的培养者,也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与主持者,教师的师德师范与知识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质量。为进一步增强我系教师的责任感,搞好我系的教书和育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师德规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
3、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引导学生奋发向上,热心承担班主任工作,热情指导学生的见习、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的写作。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二、教学规范
1、上课前,每位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
2、每位教师必须按教务处和系里排定的课表准时到指定班级上课,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3、教师上课语言要流畅清晰,要说普通话,板书字迹要工整,课堂上要突出重点,讲清难点。
4、每位教师要不断改进教学手段,改革教学内容,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5、教师在搞好本专业教学工作的同时,必须积极从事科研工作,严禁上班时间从事不正当的活动。
6、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积极参加院总工会、系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7、遵守学院、系其它各项管理制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系
二○○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