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范围
符合《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中的A、B、C、D类人才条件的,可申报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对象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全职引进的人才每年须在娄工作9个月以上,柔性引进的人才每年须在娄工作3个月以上)或有实质性项目合作、创业投资入股,并已在娄底市工作一年以上。
二、申报方式
符合资格人员认真填写《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1、2)。各单位对有关资料和原件进行核实把关,所在单位负责人在《申报表》中的申报单位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填写《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对符合E类条件的,填报进《娄底市战略后备人才(E类)信息汇总表》(附件4),作为后备人才列入目录。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各单位6月11日下班前集中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师发展中心(明德楼312室),并发送附件3、附件4至邮箱411184578@qq.com。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