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体坐班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按时上、下班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违反考勤纪律的,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严格维护课堂教学秩序。所有任课教师应按时到课、认真上课,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按流程办理请假手续。部门负责人应秉着实事求是、负责的态度对员工的考勤做出审批意见。
四、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所有教职工上班期间应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拒绝“慵懒散软”。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玩手机、游戏、看影视节目、网购、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机关、教辅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表率作用。
六、严格督查。部门负责人应加强本部门员工的纪律建设,不得袒护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人事处、督查处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各部门落实情况,杜绝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出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人事处、督查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