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贫困大学生的认定与资助款的管理办法
一、优秀贫困大学生的认定
优秀贫困大学生系指我院正式录取的大学生(含本、专科大学生和研究生)。
“优秀”是指在校期间,学习努力,积极向上,成绩优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没有受过任何处分的学生。
“贫困”是指学生家庭处于当地贫困线以下,家庭主要人员发生特殊情况,无力供养学生本人的学生。
优秀贫困大学生认定的程序是:
1、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向院关工委领取扶助申请表。
2、由学生本人在申请表上详细填报“家庭贫困情况”。
3、由班主任填报学生的在校“优秀表现”。
4、系、部二级关工委集体研究,系领导签述具体意见。
5、院关工委经审查后,由常务付主任签述具体意见,认定为资助对象。
二、资助款的管理办法
1、资助款的来源。
资助款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助。2010年5月院关工委发了一封致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公开信,在这封公开信中如实介绍了我院优秀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呼吁社会各界爱心单位和人士积极投入到我院扶贫助学的行列中来,帮助这些学生缓解暂时的困难,完成学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公开信发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响应。院关工委已连续三年将这些善款发放到了学生手中。
2011年11月,我们又在洞新市场娄富街16号挂出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扶贫助学校外联络站”的牌子,开展了另一种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
2、资助款的管理
对这些善款的管理,我们有严格制度和措施,院关工委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在接到每一笔捐款时都由院关工委开出了正式的收据,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私章,由院关工委秘书登记保管,设立专门账号,存入银行,善款管理由学院监察室和关工委进行不定期的审核。
3、资助款的发放
院关工委每年第四季度召开全院扶贫助学款发放大会,院、系领导、院关工委成员、二级关工委主要负责人、捐款人、资助对象参加,并邀请各级各类媒体采访报道。
由院关工委用红包将善款包好,当场将资助人员分成若干个组,每个被资助的人员贴上标签,要求被资助人员对号入座,由关工委成员按组将善款发放到人。并由领款人在扶贫对象名册上签字,然后将名册复印送(寄)捐款人,原件由院关工委存档。
除此之外,还有由捐款人或其委托人(主要是校外联系站成员)按月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作法。
另外,我们还注重对被资助对象的感恩教育,教育学生,学会感恩,学会回报,要求同学们,逢年过节给资助者发短信或打电话,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使扶贫助学的活动更加有意义。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工委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