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资产报废指南
资产管理员在系统内申请报废,打印报废表,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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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国资校领导审批(单项账面价值20万元以上、批量账面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学校法人代表签字,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并报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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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置小组鉴定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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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分管资产的部门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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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组织集中报废,参与部门:计划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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